| |
函数定义,又称为函数实现,应包括以下元素:
(1) 函数名。
(2) 函数类型
(3) 参数列表
(4) 局部变量声明
(5) 函数语句
(6) 返回语句
所有这6个元素又可以分组为两部分,即
函数头(前3个元素)
函数体(后3个元素)
实现这两部分的函数定义的一般格式为:
function-type function-name(parameter list)
{
local
variable declaration;
executable
statement1;
executable
statement2;
......
return
statement;
}
第一行
function-type function-name(parameter list)
称为函数头。而开括号与闭括号之间的语句组成为函数体。这是一个复合语句。
函数头
函数头由3部分组成:函数类型、函数名和形参列表。注意,在函数头的末尾不要使用分号。
函数名与类型
函数类型指定希望函数返回给程序调用的值的类型。如果没有显式地指定返回类型,C语言默认为整型。如果函数不返回任何值,则需要将返回类型指定为void。注意,void是C语言的基本数据类型之一。显式地指定返回类型是一种良好的编程习惯。
函数名是任何合法的C标识符,因此,必须遵守C的变量名命名规则。函数名应与函数要完成的任务相适应。但是,应注意避免与库函数名或操作系统的命名重名。
凌阳教育,全国唯一一家原厂式嵌入式培训机构,专业从事嵌入式人才培训13年,最近新开课程信息安全工程师培训,想了解更多嵌入式资料下载或者是凌阳教育的动态,请访问凌阳教育官网www.sunplusedu.com。